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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12300云顶线路vip首页2024届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及时间安排

作者: 日期:2023-12-18 11:43 点击数:

yd12300云顶线路vip首页2024届本科毕业生:

为了使2024届毕业生能够完成学分认定,顺利毕业,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西交校教[201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yd12300云顶线路vip首页将2024届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安排通知如下:

一、创新学分认定时间安排:

11230前,完成学院可认定的创新学分(见下述第2点和第3点),请各班长收齐同学们的创新学分材料纸质版和《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注意事项:必须能够符合2个创新学分的要求,如果只有1个学院可认定的学分,则无法顺利完成认定,请大家勿提交。

215,由辅导员认定社会实践活动(《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星级志愿者(《办法》第二章第十条)、海外游学实践项目(《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职业资格证书(《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学术报告讲座心得(《办法》第十四条);科创实践或院级srtp项目的创新学分(《办法》第二章第三条、第四条)和创新创业类慕课(《办法》第十三条)。

3110,由各系认定学术论文(《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参加国际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专利发明(《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科技获奖和成果(《办法》第二章第八条)的创新学分。

二、创新学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说明

1、社会实践:需附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证书、获得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的证书,如证书遗失可附上公示文件并请团队指导老师签字;

2、星级志愿者:需附星级志愿者证书,如证书遗失可附上公示文件;

3、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外语考试成绩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证书、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

4、学术报告讲座心得:需附学术报告心得,经班导师或其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阅签字;

5、学术论文:需附上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

6、参加国际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参加国际会议的新闻,个人展示或报告的现场照片,并请相关教师签字;

7、专利发明:需附专利认定证书;

8、科技获奖或成果:需附成果鉴定证书或获奖证书;

9、科创实践、大学生创新与创业实践课程:需附上通过验收、答辩并获得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

10、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并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需附证书材料;

11.创新创业类慕课、大学生创业实训课程:需附上合格证明或通过证书。


三、认定标准

1、学生以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著作,按以下认定学分:

1)被SCIEISSCI收录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2学分;

2)被国内核心期刊收录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1学分(核心期刊的认定参考北大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译著和文学作品,注明作者为西南交通大学的:字数10万字以上,每部2学分;

2、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报告或展示可认定2学分;

3、学生为第一发明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按以下认定学分:

1)申请发明专利每项2学分;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每项2学分;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每项1学分。

4、学生为第一完成人、西南交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鉴定、科技获奖和科技成果转让,按以下认定学分:

1)获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奖励(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2学分。

2)通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成果鉴定并提交成果鉴定证书的:2学分:

3)科技成果转让的按学校科技成果转让管理办法执行的:每项成果2学分。

5、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评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每人1学分(不累计)。

6、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被校团委认定为星级志愿者,按以下认定学分:

1)五星级志愿者2学分;

2)四星级志愿者1学分。

7、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考核、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按以下认定学分:

1)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510分以上的:1学分;

2)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的:1学分;

3)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获高级证书(二级以上)者计2学分,中级(三级)证书者计1学分;

4)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学生创业实训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者计 2 学分。

8、本科期间聆听学校、学院组织并由教务处认定的科技、学术报告,每学期累计5场,并提交学术报告心得,经导师或其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评阅,学生所在学院认可,可获1学分。

9、学生参加国家、省级、校级各类大学生科创实践项目,完成项目计划内容并通过验收或答辩,或参加大学生创新与创业实践课程完成课程任务通过课程考核的,按以下认定学分,参加不同类别或同一类别多个科创实践项目均只认定一次: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学分;

2)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学分;

3)校级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校级大学生艺术审美与创新训练项目(SCTP)、校级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训练项目(SITP)2学分;

4)校级重点实验室向本科生开放项目:2学分;

5)校级个性化实验项目:2学分。

6)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含慕课):2学分。

10、对于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并获省部级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可申请奖励创新创业实践学分2学分。此项由校教务处负责组织认定。

注意:因教务处还未开展此项工作,预计下学期。


四、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已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对有学术不端行为者,按学校相关学术诚信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请各位同学下载附件并按照通知内容完成创新学分认定。证明材料需提交复印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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